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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车场办理要求

发表时间:2019-04-18  点击:

一、材料要求


1、洗车场备案申请(地点、人员、面积、设备、经营范围);


2、工商营业执照或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(验原件,收复印件);


3、身份证明(个体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、企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);


4、经营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(租赁合同验原件,收复印件);


5、环保、节水、滇管等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批准文件(验原件,收复印件);


6、周边街道平面图位置图、门店设计图、效果图(门面及主要工位设施照片);


7、洗车污泥清运、处置措施(需具备合格沉淀池);


8、机械设备明细表(根据实际情况填列,机械设备需要提供发票及合格证);


9、企业内部管理制度、作业章程和操作规范、服务质量承诺书(上墙效果图);


10、安全生产责任书、生产经营承诺书(由职能部门提供);


11、从业人员花名册。


二、办理要求


1、洗车场地址选择必须符合《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第125号令)要求;


2、场地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;


3、场地内应当划分洗车区(设置在室内或者封闭场地内,采用防渗漏硬化地面,并设置截水沟)、擦车区、等候区;


4、从事车辆清洗的,必须具备高压洗车机、节水型清洗设备、泡沫洗车机(含气泵)、吸尘器;


5、洗车场应当使用再生水或安装使用循环水设施;使用自来水,要建造蓄水池或使用蓄水容器;实行二次供水,不得直接从自来水管道接水;须具有水务部门的审查意见;


6、洗车场设置二级以上沉淀池,每级沉淀池的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;洗车污水排放、污泥排放处理须具有排水、环保等部门的审查意见;


7、须安装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的消防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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